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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馮小平交代,他被調任同城交換員後,發現銀行管理資金方面沒有實質有效的監督,『當時所謂的監督只是流於形式,在這個崗位上的人很容易把資金操作出去』。
馮小平說,在發現漏洞後,他將情況向單位有關領導進行了反映,但並沒引起任何重視。直到2008年3月,馮小平仍然一個人被單位放在該崗位上。
如此明顯的監管漏洞,又未引起重視,加上因買房貸款,囊中越來越羞澀的馮小平的心開始躁動起來。
漸漸的,一個借雞生蛋、利用銀行准備金去炒股賺錢的計劃慢慢在馮小平的心中形成,左思右想、反復斟酌之後,他決定鋌而走險。
監管漏洞無人重視挪用公款泰然處之
2008年3月20日,馮小平私自填寫了一張轉賬進賬單,將一筆200萬元的資金轉到了一個名為陳美容的工商銀行賬戶上,同時虛增了200萬元的結算資金。而這個名為陳美容的賬戶,是馮小平借用其弟媳的身份證私下開的,同時他還以該名字在某證券公司營業部開了個賬戶。
這第一筆200萬元的『飛來橫財』很快就被馮小平用於炒股,但顯然『股神』並沒有向這位業務能手伸出『橄欖枝』。從2008年3月24日到2008年12月,雖然中間曾經有過小賺,但在短短8個月的時間裡,200萬元就被馮小平在股市裡『揮霍』得所剩無幾。
而此時,在某銀行相關負責人眼中,馮小平仍是個恪盡職守的業務精英。
『再賭最後一把,把損失扳回來!』帶著這樣的想法,2008年12月2日,馮小平再次挪用公款200萬元,並投入股市;2008年12月11日,又有100萬元流入了他在股市的賬戶。
在此期間,馮小平『泰然處之』,照常上下班,好像並不擔心會東窗事發———因為,根據他的『專業』判斷,按照銀行現有的監管制度,一般情況下是很難發現自己的行為的。
據馮小平稱,按銀行的內部規定,同城交換員的工作就是在會計受理憑證、下賬並將憑證報給他後,錄入再將交換憑證交到中國人民銀行即可。『而會計一般不會一筆一筆地來查賬,這樣銀行這方面我就很安全;只有在一種情況下我會暴露,就是中國人民銀行突然查賬,並且是逐日檢查纔能發現,如果按月檢查也是發現不了的。』馮小平說。
『如果馮小平炒股不虧,事後及時將錢補上,那麼可能誰也發現不了他的這次"乾坤大挪移"。』一位辦案人員不無感慨地對記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