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大渡口區原副區長顧緋受賄200餘萬獲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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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緋受賄案宣判現場。趙華 攝
因擔心在『規劃腐敗』窩案風暴中被查,仕途正盛的重慶大渡口區原副區長顧緋突然辭職下海,到一個房地產公司擔任投資發展總經理,但終究未能逃脫法律的制裁。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其作出裁決,顧緋因受賄200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40萬元。
今年39歲的顧緋研究生畢業曾歷任重慶市規劃局建管處聯絡員,重慶市規劃局渝中區規劃辦公室副主任,重慶市規劃局規劃編制管理處副處長、處長,總體規劃處處長兼詳細規劃處處長,重慶市大渡口區副區長。2008年1月,顧緋辭職,同年3月到重慶某房地產公司擔任投資發展總經理,此後不久,因其在擔任公職期間涉嫌腐敗被有關部門調查並最終被司法機關提起公訴。
經查明,顧緋利用職務之便大肆收受『好處費』200多萬元,主要方法是利用自己手中的審批權,將開發項目規劃設計業務介紹給設計單位,同時從開發商和設計單位兩邊收取『好處費』。同時,許多開發商是挖空心思與顧緋保持良好關系,有的打著『飛的』到顧緋出差的地方送上『考察費』『出國贊助費』等,而平時逢年過節的『拜年費』『過節費』更是一次也不會落下。此外,顧緋還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買了多處房產。
法院審理認為,1997年至2008年間,顧緋利用職務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共計164.6萬元,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購買房產獲取賄賂價值人民幣60餘萬元,收受美元2萬元、港幣3萬元,已構成受賄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1997年-2008年顧緋收受賄賂一覽。
作者:朱薇 來源:華龍網 編輯:程赫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