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司機被改判無期續:肇事者陷入賠償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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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家屬:
任何結果我們都能接受,我們當時的願望就是希望能留住孫偉銘的性命,因為對他家人來說非常重要。特別是他的父親,他父親為了救他的兒子,以致現在得了非常嚴重的疾病,可能現在自己命都不保,我覺得這個是非常值得同情的。
解說:
二審宣判後,孫偉銘的父親孫林從成都家中打來的電話裡知道了宣判結果。
孫林:
判得過重,我不服。德陽市八月份出的事,軋死三個人,照樣的無證,陪了三萬塊錢,一個人賠一萬塊錢,我想申訴,現在躺在病床上如何申訴。
解說:
熟悉這一案件的公眾都知道,孫偉銘案因其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自案發之後就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包括各方對於被告人量刑的討論。在一審時,被告人孫偉銘因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判處死刑並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那麼,這次二審無期徒刑的改判結果又有著怎樣的法律依據呢?
王靜宏(『孫偉銘』案二審法庭庭長):
對於被告人積極盡其所能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這一個情節,我們認為這個是反映,應表現出被告人悔罪的這麼一種願望和實際的表現。對於這個情節,不是我們對被告人進行改判的主要原因,它只是一個酌定情節。改判的真正原因還是這個案件的事實和證據,以及它對社會的危害。
作者: 來源:中新網 編輯:呂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