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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餘姚法院審理一起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
2009年11月18日 10:47:43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中新網寧波11月17日電(記者何蔣勇通訊員餘法鄭藝存何松文) 近日,浙江省餘姚市人民法院對一起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案件進行開庭審理,22名被告人分別被指控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等10項罪名和41起犯罪事實。

  本案的第一被告人江文衛出生於1973年,家住江西省餘乾縣,2002年來到餘姚,沒有正當職業,平日就以賭博為業。

  據檢方起訴稱,從2006年初開始,江文衛開始組織自己的勢力,他以江西老鄉為主,籠絡了一批人,並開始混跡於餘姚市姚北地區。後為擴大勢力,又糾集在姚的以江西省餘乾、東鄉籍無業人員為主的另一批人,在姚北區域內,有組織地多次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搶劫、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以擴大自己的影響力。

  2006年底以來,江文衛為達到暴斂錢財、擴充經濟實力的目的,采用發工資、提供食宿、入股分紅、開賭場給手下撈好處等手段,組織、指揮和控制其成員分別從事開設、看護賭場、衝擊其他賭場等活動,在姚北設立結構緊密、分工明確的賭場。

  江文衛除了開賭場賺錢外,還從2005年春節開始,江文衛指使他人以收人頭費的形式,從寧波至江西餘乾的長途客運車上收取人頭費12萬元落入自己的腰包,而乘坐該條線路班車的乘客,則大多數為江西餘乾來寧波的務工人員。

  江文衛通過上述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利益200餘萬元,除部分用於購買作案用的車輛、槍支、刀具及組織成員的食宿、工資、消費外,其餘大部分為江文衛佔有。

  另悉,為確保此次庭審的順利進行,餘姚法院還調集警力80餘人,出動警車10餘輛押解被告人。

  經過連續2天的審理,案件最後在22名被告人陳述完最後意見後暫時告一段落,因案情重大,且部分被告人對檢察院指控的部分罪名和犯罪事實不予承認,審判長最後宣布,將對此案擇期宣判。

作者:何蔣勇 餘法 鄭藝存 何松文    來源:中新網  編輯:所雙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