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咬乳男』冒充交警強奸少女未遂再獲刑四年
|
|
四年前,合肥人王海波冒充治安隊員『執法』,張口咬掉張貼小廣告女子的乳頭,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四年後,王海波沒有改過自新,反而冒充交警欲強奸少女,近日,王海波再次獲刑四年。
2005年3月5日凌晨2時許,王海波發現一女子黃某在張貼小廣告,遂自稱治安隊員,強行將黃某帶至合肥五裡廟附近的淝河邊上,逼迫黃某脫衣,將黃某上衣口袋內的50多元現金拿走,並將黃某右乳頭咬掉。王海波因搶劫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1000元。王海波的家人為他賠償了黃某2萬餘元經濟損失。
今年5月23日,王海波身著保安制服駕駛摩托車至肥東縣某處,見兩未成年人後遂起歹意,冒充警察以處理騎車違章為由,要求兩少女坐上摩托車,將兩人騙至一配電房內,將兩人捆綁,欲對兩人實施強奸,兩人極力反抗並逃離現場,王海波沒有得逞。此案經合肥市包河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後,王海波被一審法院以強奸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作者:孔華 程絢麗 來源:中新網 編輯:所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