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原市委書記劉炳旺犯兩罪涉案500多萬判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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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法院網報道,12月11日,原河南省漯河市委書記劉炳旺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7年。
經審理查明:自2000年至2007年期間,劉炳旺利用其擔任河南省漯河市市長、中共漯河市委書記等職務的便利,在乾部提拔、調整、任用等事項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32起200餘次,共計人民幣200.7萬元,美元23.8萬元。另外在被告人劉炳旺的家庭財產中,扣除能夠說明來源的財產外,尚有3378007.26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炳旺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在被查明的家庭財產中,有價值3378007.26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其行為又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應數罪並罰,遂作出了以上判決。
作者: 來源:新華網 編輯:所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