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晉州電視塔倒塌案八被告受審 被控玩忽職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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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暴風雨襲來,(河北)晉州在建電視塔轟然倒塌,造成275萬元經濟損失。事件自今年7月23日晚發生至今,備受社會各界關注。12月15日,石市長安區檢察院出庭公訴,長安區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晉州市原廣播電視局局長楊秀斌、副局長史志峰、劉強英及承攬工程的李金榮、薛玉強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控七宗罪。法院將擇日宣判。
據了解,8名被告被控的罪行有玩忽職守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受賄罪、行賄罪、串通投標罪、偽造印章罪、私分國有資產罪。電視塔倒塌案還牽出私分國有資產案,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1月到2009年6月期間,楊秀斌在擔任晉州市廣播電視局局長期間,違反國家規定,決定由本單位會計張某和出納田某,將應上繳財政的部分廣告費、房屋租金等收入截留,設立賬外資金,其中66餘萬元以交通、通訊補貼和出勤補助等名義發放給單位職工。因此楊秀斌除了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還與張某、田某被控私分國有資產罪。作者: 來源:新華網 編輯:所雙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