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儀征一家醫院一個『湘妹子』實習護士,不好好從事本職工作,結交了社會不良青年後,白天當護士,晚上竟在娛樂場所陪舞掙錢,並發展到為了金錢出賣肉體的墮落境地。此後又在不良姐妹的教唆下,參與敲詐嫖客,因嫖客報警而案發。18日,因『湘妹子』未滿18周歲而為其進行法律援助的儀征司法部門發布了案情。
1991年9月,王卉出生在湖南省湘潭市。當她還很小時,父母就離婚了,她隨父親生活,家庭經濟困難。雖然家境貧寒,但王卉從小就很懂事,好學上進。在湖南湘潭職業技術學院讀書期間,她品學兼優,還擔任了班乾部。2008年5月,王卉來到儀征一家醫院擔任實習護士。她准備在醫院努力學習,紮實掌握護理技術,將來做一名好護士。可就在她憧憬著美好未來時,其人生軌跡卻發生了重大轉折。
初來儀征,王卉還不滿18周歲,屬於未成年人,涉世未深,缺乏應有的分析判斷能力;又是一人獨自在外地,無人管教。一個偶然的機會,她結交了一些社會不良青年。由於經常和他們在一起廝混,單純的王卉開始變了。她覺得自己的生活太寒酸,父親給自己的微薄生活費根本無法滿足她的需求。到哪裡纔能得到更多的錢呢?在他們的拉攏下,王卉很快走向了墮落。她一開始先是經常到歌舞廳陪舞掙錢,後來甚至為了金錢,不惜出賣肉體。
2008年12月12日,王卉和李麗兩人在KTV陪一於姓男子唱歌。當晚10時許,於某將王卉和李麗帶到酒店房間,提出要與二人發生性行為。李麗原本就認識於某,知道於某很有錢,但有個弱點——非常怕老婆。這時一個敲詐於某錢財的想法產生了,她把這個想法悄悄告訴了王卉,王卉聽後表示願意配合。於是,李麗借故離開酒店,讓王卉留下賣淫以穩住於某。李麗離開酒店後,立即打電話給另一賣淫女孫晶,告知相關情況。孫晶當即糾集了另外4人與李麗一道在當晚11時後進入於某房間。6人以於某嫖宿未成年人為名對其進行了辱罵和毆打,並表示要打電話告訴他老婆。於某慌忙中提出願意出錢『擺平』此事,李麗張口便是5萬元,決不還價,萬般無奈的於某只得乖乖拿出5萬元錢。
事後,於某覺察中了圈套,遂向警方報案。王卉等人很快被擒,並於2009年5月以敲詐勒索罪被起訴。由於案發時王卉尚未滿18周歲,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向儀征市法律援助中心發出指定辯護人通知書。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刑事案件辦理經驗豐富的孟令翔律師擔任王卉的辯護人。在本月中旬的庭審過程中,孟律師針對王卉在案件中的從犯地位,詳細舉證,全力辯護,建議法院減輕處罰。法庭在合議案件時,基本認可了律師的辯護意見,最終依法從輕判處王卉管制一年,並予以當庭釋放。(文中人物除律師外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