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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轉發中央組織部《關於在黨政領導班子後備乾部集中調整中加強監督認真治理拉票行為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委組織部,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廳局、各人民團體、各大專院校、省屬各事業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省屬企業黨委:
現將中組部《關於在黨政領導班子後備乾部集中調整中加強監督認真治理拉票行為的通知》(組通字〔2009〕23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要高度重視,把治理拉票行為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對黨政領導班子後備乾部調整,是事關領導班子和乾部隊伍建設和長遠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級黨組織要充分發揮組織監督、群眾監督、新聞媒體監督、網絡監督、電話監督的作用,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上進行廣泛宣傳,教育引導黨員乾部正確行使民主權利,正確對待民意,認真遵守組織人事紀律,做到預防在前,教育在前。各級領導乾部要發揮表率作用,帶頭講黨性、顧大局、守原則、揚正氣,帶頭抵制和糾正拉票行為。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把專項治理工作作為2009年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工作的一個重要抓手,使群眾對乾部選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的滿意度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要加強監督,確保治理拉票行為專項行動紮實推進。要進一步暢通、拓寬並公布受理群眾舉報的渠道,完善『12380』舉報受理機制,方便群眾反映問題。要加強乾部監督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及時交流有關反映拉票問題信息,形成監督合力。要對後備乾部集中調整工作中治理拉票行為的情況進行測評,測評結果作為考核評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工作的重要參考。
三、要嚴肅查處,切實增強治理拉票行為的實效。建立後備乾部集中調整拉票問題的專辦制度和查核工作責任制,明確具體負責人和責任人。考察中收到的反映拉票問題的舉報,要及時報告上級組織部門和考察組。對在考察期間收到的舉報件,要在考察工作結束前辦結。在後備乾部民主推薦、考察中有拉票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資格並予以通報,進一步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中共黑龍江省委組織部
2009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