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轉發中央《黨政後備乾部治理拉票行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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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轉發中央組織部辦公廳《關於在第三、四批省部級後備乾部集中考察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治理拉票行為有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地)委組織部,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廳局、各人民團體、各大專院校、省屬各事業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省屬企業黨委:
2009年3月27日,中央組織部下發了《關於在黨政領導班子後備乾部集中調整中加強監督認真治理拉票行為的通知》(組通字〔2009〕23號),明確提出了八項要求。中央組織部文件及省委組織部轉發文件的通知於7月21日在《黑龍江日報》全文刊載。近日,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在第三、四批省部級後備乾部集中考察工作中進一步做好治理拉票行為有關工作的通知》(組廳字〔2009〕25號),對做好治理拉票行為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現將中組部辦公廳通知轉發給你們,請嚴格按照中央要求做好治理拉票行為有關工作。要確保宣傳教育到位,引導參加後備乾部民主推薦的人員和有推薦資格的人員深入學習組通字〔2009〕23號、組廳字〔2009〕25號文件,認真執行中央組織部、省委組織部有關要求,自覺抵制各種形式的拉票行為;要確保舉報受理到位,做到群眾舉報渠道暢通,反映問題受理及時;要確保嚴肅查處到位,實行舉報查核責任制,定人、定責、定時,從快從嚴查處舉報。要通過紮實有效的專項治理行動,為後備乾部集中調整工作健康順利進行奠定堅實的基礎。
中共黑龍江省委組織部
2009年7月20日
作者: 來源:東北網 編輯:雷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