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平安播報 地市動態 見義勇為 反腐直擊 政法綜治 警方傳真 平安創建 政法文化 公告發布 訴訟指南 信息公開
精彩專題 檢察風雲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龍江律師 以案說法 護航龍江 圖片精選 視頻在線 最新稿件
   
站內檢索    
伊春市湯旺河區法院『寬嚴相濟』強審判
2009年06月12日 11:20:27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被害人家屬在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款後為法官送來錦旗,以表達感激之情 

  2009年6月2日,吉林省盤石市居民王玉纔(本案被害人胞弟)來到伊春市湯旺河區人民法院,為法官姜永輝送上了印有『人民衛士,百姓公僕』字樣的錦旗,表達了他對人民法官公正執法,一心為民的工作作風的敬意和感激之情。

  據介紹,2008年8月3日,在湯旺河育林林場打工的王某(被害人)與湯旺河區居民羅某夫婦以及劉某等人到被害人鄰居柴某吃飯。喝酒過程中,王某與柴某因瑣事發生口角,進而廝打在一起,在廝打過程中,柴某用刀朝王某背部刺了兩刀,後經搶救無效死亡。湯旺河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柴某判決如下:柴某犯故意傷害(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在本案審理過程中,湯旺河法院在做到對刑事部分公正審理的基礎上,積極運用在調解工作中總結出的『六種調解方式』,細致了解被告人的經濟狀況,耐心細致地做好刑事附帶民事調解工作,使雙方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並催促被告人及其家屬按調解協議支付賠償款,不讓調解結果落空,使得被害人家屬及時得到賠償金。做到了既有力打擊和震懾犯罪,又盡可能減少社會對抗,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作者:蔡祥林    來源:平安龍江網  編輯:雷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