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建立法官律師聯席會議制度規范雙方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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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7日從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局和法官、律師協會日前正式建立法官與律師聯席會議制度。據介紹,這項措施主要是為規范法官和律師關系,切實維護司法公正。
據介紹,法官與律師聯席會議制度由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蘭州市司法局、蘭州市法官協會和蘭州市律師協會共同建立。聯席會議主要職能是搭建法官與律師合法、暢通的交流平臺,充分實現尊重法院和法官的獨立審判權,解決訴訟程序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切實保障律師在訴訟中的執業權利,建立和諧高效的訴訟秩序,維護社會公平與正義,提高司法公信力。
同時,還將建立互相交流、互相監督機制。通報、交流法官和律師的工作情況,協調加強法官與律師監督管理工作的有關情況,互通雙方隊伍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交換具體處理意見。根據安排,聯席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
為解決『取證難』問題,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便於法院查明事實,節省訴訟資源,聯席會議制度還采取了由法院向律師頒發調查令的措施。律師可以持人民法院頒發的調查令,到有關單位查詢取得相關證明材料。特別是在執行程序上債權人律師可通過人民法院申請調查令,查明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便於人民法院執行。
作者: 來源:新華網 編輯: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