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平安播報 地市動態 見義勇為 反腐直擊 政法綜治 警方傳真 平安創建 政法文化 公告發布 訴訟指南 信息公開
精彩專題 檢察風雲 法院天地 司法之窗 消防安全 交通安全 龍江律師 以案說法 護航龍江 圖片精選 視頻在線 最新稿件
   
站內檢索    
哈爾濱市法院公布2010年八大刑事案件
2017年10月10日 08:57:21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倪海連/繪

  黑龍江新聞網訊 2010年,哈市法院共審結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等刑事案件5449件,判處有罪人犯7344人。19日,哈市法院對2010年一年來審結的重大刑事案件進行了盤點。

  案件一:騙拆遷款

  項目組長被判死緩

  2009年6月,時任哈市重點工程地鐵車輛段項目拆遷指揮部公企組組長的王振良與組員李國纔等人,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國家巨額房屋拆遷補償款;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被告人王振良還索取、收受他人財物合計320餘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被告人郭金和在李國纔的慫恿下參與貪污犯罪,數額特別巨大。

  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振良犯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全部財產;李國纔犯貪污罪、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郭金和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案件二:販毒運毒

  三人被判死刑

  自2008年10月起,被告人黃曉軍、竇雙彬、趙玉玲、謝光建、陶建國等人開始從廣東省中山市購買毒品,運至哈爾濱販賣,至2009年12月案發,共實施犯罪12起,販賣、運輸冰毒6110克、麻古1000粒。

  被告人李慶甫將從姚波處所購冰毒用於吸食。2009年11月2日,公安機關在哈市南崗區一醫院內將李慶甫抓獲,並當場在其隨身攜帶的包內繳獲冰毒2袋。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黃曉軍、竇雙彬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謝光建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趙玉玲、陶建國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4個月拘役至無期徒刑。

[1]  [2]  [3]  下一頁  尾頁
作者:解娟 夏德輝    來源:生活報  編輯:楊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