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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虛構購房者 騙貸何以突破『防線』?
2009年07月14日 16:00:44  平安龍江網 【 字體:

  警鍾:『制度』不能只寫在紙上

  法官譚勁松說,從表面上看,鄒慶能夠順利地從銀行騙出巨額貸款就是因為律師和銀行工作人員的工作疏失,但本質上卻反映出當前銀行個人按揭貸款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譚勁松說,銀行委托律師對貸款申請人的資質進行調查,理當支付相應費用。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銀行的強勢地位,這部分費用往往轉嫁到申貸人身上。這樣,申貸人就成為律師的客戶,而律師也變成為申貸人服務。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拿到報酬,律師往往就會對申貸人的資格『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發現問題也不說,導致一些不具備資格的申貸人蒙混過關。

  另一方面,近年來我國房地產市場持續昇溫,各銀行都把個人住房貸款視為『優質業務』。加上有房屋作抵押,在『跑了和尚跑不了廟』的心理之下,銀行在一定程度上就放松了對個人住房貸款的審查,同時也放松了對各種風險的防范。

  在這起騙貸案中,由於華運達公司開發的項目還沒有封頂,因此銀行沒有把該項目拿來抵押。在這種情況下銀行依然對個人按揭貸款進行放貸,這無疑使得自身面臨巨大風險。同時,銀行本應該對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進行嚴格監管,但在實際操作中,華運達房地產公司卻可以隨意支配保證金,甚至用來支付個人按揭貸款。正是銀行多重『保險』的共同失效,最終給自身帶來巨大損失。

  一些金融專家表示,這起巨額騙貸案的發生,給相關部門敲響了警鍾。為應對危機,我國銀行機構今年上半年集中投放了7.3萬億元的天量信貸,這為經濟企穩回昇提供了保障,但也給銀行監管提出了新要求。銀行在注重『量』的擴張時,同樣應該注重『質』的提昇,如加強對貸款申請人的資信審查,讓各道『防線』發揮應有的作用等。有關部門也應盡快對冒充購房者、提供虛假證明的單位如何適用法律作出制度安排,從而嚴厲打擊配合騙貸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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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來源:中國平安網  編輯:李富?